1、开办屠宰场要求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、屠宰间、急宰间、检验室、运载工具、检验设备、消毒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。
2、开办屠宰场要求具有病害生猪、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。
3、开办屠宰场需经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同意。
1、屠宰场需要办理屠宰许可证、排污许可证以及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等手续。
2、一般开办屠宰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,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、屠宰间、急宰间、检验室、运载工具、检验设备、消毒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;要有病害生猪和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,或者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等。
3、生猪定点屠宰厂(场)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,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,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,经征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,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。
1、汇集后的污水经过一道格栅,去除水中较大的悬浮物、漂浮物和带状物,自流进入隔油装置,利用油水比重不同的原理对废水中的油分进行隔离,然后进入调节池,设置调节池的目的是调节污水的水量和水质。
2、调节池出水由提升泵进入1级生化池(缺氧池)和O级生化池(好氧池)进行生化处理。
1、因为国内的生猪养殖较为分散,单个养殖户的规模较小,而屠宰场由于受国家相关法规约束而相对集中。
2、所以大多数屠宰场并且不直接从养殖户手中收购生猪,而是由中介机构在生猪养殖户和屠宰场之间进行运作。